中国古代主要的赋税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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⑥地位:两税法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,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,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,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。
5、北宋: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
①募役法: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,收取免役钱,雇人服役 作用: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,保证了生产时间
②方田均税法内容:政府重新丈量土地,按土地多少、好坏收取赋税 作用: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,增加了国家的田赋收入
③实质:是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
6、明后期:张居正一条鞭法(1581年)
①背景:a、明朝中期,农民赋税负担过重,阶级矛盾尖锐,国家财政困难;b、旧的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;
②目的:为了缓和阶级矛盾,增加政府收入,挽救统治危机
③内容:a、赋役合并,征收银两。b、役银入亩,丁亩分担。
④意义: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。a、纳银代役—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,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松弛。b、赋役征银——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,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
7、清:摊丁入亩,征收地丁银
①措施:a、1712年,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,以后“滋生人丁,永不加赋”。b、雍正帝推行“摊丁入亩”,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,征收统一的地丁银
②影响: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,隐蔽人口的现象减少,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。(理解:这一制度的实行,部分减轻了无地、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,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;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,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,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,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,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;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,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;赋税规则的简化,有利于政府征收,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。) 总结:
1、以税种来分类:
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有:编户制度、租调制、租庸调制;
②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:初税亩、相对而衰征、两税法、方田均税法、一条鞭法、地丁银。
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:募役法、一条鞭法、摊丁入亩;
2、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特点
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(以两税法为标志),直至取消人头税(以摊丁入亩为标志),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。
②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(以“庸”为标志)。
③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(以一条鞭法为标志);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。
④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(以两税法为标志)。
⑤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(以一条鞭法为标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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