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点符号自述(原创)
朋友,你知道我是谁吗?告诉你,我是标点符号。
我是用来表示停顿语气及词语性质和作用的书写符号。我就好象是文章中的齿轮和螺丝钉,是书面语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。可是有人就对我却不重视。
十九世纪,德国著名作家台奥多尔·冯达诺在柏林当编辑时,一次收到一个青年作家寄来的几首没有标点符号的诗,附言中说:“我对标点向来是不在乎的,如采用请您自己填吧。”冯达诺从这篇来稿中看到,这位青年不但生性傲慢,而且缺乏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。他很快将稿退回,并附言说道:“我对诗向来是不在乎的,下次请你寄些标点来,诗由我填好了。”这是发生我的家族里的一件趣事。事情虽然有些好笑,但它却说明了一个道理:标点符号在文章中是何等的重要啊!
你知道吗?我的年龄远远不及汉字长。在秦朝的时候,我还没有产生。那时的信札、奏章、论著,读起来很费解。为了避免发生歧义,后来人们就发明了“句读(du)”,即最初的标点符号。我从此就诞生了。那时,我家只有三个成员:句号、逗号和段落号。句号是一个圆圈,写在直行字的右下方,表示一句话的结束。逗号是一个瓜子点(、),点在两字的中间。段落号是一个尖角钩(∨或<),画在每段末一字的左下角。等到了唐朝,逗号则由瓜子点变成了现在的形式(,)。同时,还出现了密圈“。。。。。。。”、双圈“◎”、密点“、、、、、、”,加在字的右旁用来强调句中的精彩部分。到了明朝,我的家族又出现了人名号和地名号。
现代汉语形式的标点符号,是在汉语原有句读法的基础上,吸收国外标点符号,于1897年初拟的,有十种符号。1919年,国语统一筹备会提出了《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》,提出了十二种符号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政务院于1951年10月作出了《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》,刊发了出版总署订的《标点符号用法》,符号增到十四种。1990年4月,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又修订发布了《标点符号用法》,符号增至十六种。它们是:句号(。)、问号(?)、叹号(!)、逗号(,)、顿号(、)、分号(;)、冒号(:)、引号(“”、‘’)、括号([ ]、( )、〔〕、【】)、破折号(—-)、省略号(……)、着重号(.)、间隔号(· )、连接号(-)、书名号(〈〉、《》)、专名号(__)。
我的大家族的十六名成员,非常团结友爱。他们各负其责,各自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,甘做绿叶,为文章增添光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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